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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申请人在提交彩色商标时,都会看到一个选项——“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”。
于是很多人会疑惑:自己的彩色图文商标,是不是也要勾选这个选项?如果没有勾选,会不会影响注册?

根据商标局2026年6月5日官方答复,颜色组合商标和普通彩色商标并不是同一种商标。
什么是颜色组合商标?
商标局明确指出:
颜色组合商标,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。
如果申请的是颜色组合商标,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,并在"商标申请声明"栏勾选**"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"**。
同时,还需要按照要求提交对应的商标图样和说明。
彩色图文商标不用勾选颜色组合
很多企业申请的是带颜色的文字、LOGO或者图文组合商标。
对于这种情况,商标局也给出了明确说明:
商标指定颜色的,是指商标图样为着色的文字、图形或者其组合。申请时无需勾选"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",只需提交着色商标图样即可。
也就是说,普通彩色LOGO、彩色文字商标,并不属于颜色组合商标。
什么情况下才需要提交商标说明?
只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时,除了勾选对应声明外,还需要:
提交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商标图样;
在商标说明中注明色标;
说明颜色组合的使用方式。
这些都是颜色组合商标的特殊要求。
如果只是普通彩色图文商标,一般无需按照颜色组合商标的要求进行说明。
提交前一定要区分商标类型
颜色组合商标属于较为特殊的商标类型,与普通彩色商标在申请方式、材料要求上都有区别。
申请前先确定自己的商标属于哪一种类型,再按照对应要求填写申请资料,有助于避免因填写错误影响申请流程。
标诺网提示
商标申请时,很多申请人容易把彩色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混为一谈,两者的申请要求并不相同。
标诺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正规商标代理机构,提供商标注册、商标检索、商标变更、商标续展、驳回复审等知识产权服务。
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商标应按黑白、彩色还是颜色组合申请,可以先咨询专业顾问,选择适合的申请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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