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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做企业的朋友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:
A公司和B公司股东完全一致,商标从A公司转到B公司,到底算“变更”还是“转让”?

前两天,有位企业主给商标局留言咨询:
“我和老婆名下各有一家公司,股东结构完全一样,现在想把A公司的商标移到B公司名下,需要走变更还是转让?”
对于这种情况,不少人都会迷糊:同样的人控股,换一下公司主体而已,能不能直接做变更?省事也省钱?

商标局的官方答复很明确:依然需要走“转让”流程。
短短两个字:“转让”,却点明了核心原则:
因为商标的权利主体是“公司”,不是“股东”。
即便两个公司的股东完全相同,只要工商主体不一样,法律上就属于不同权利人。
商标权不能随着股东重叠而自动视作同一主体,因此不能简单做“变更”,只能办理正规“商标转让”。
准备双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(A公司为转出方,B公司为受让方)
提交商标转让申请(如找的代理机构还需要商标代理委托书)
签署转让协议
等待商标局核准
整个流程通常3个月左右可以完成。成功转让后会有商标转让证明。
很多老板会认为:
“反正都是我自己的公司,换个名字而已。”
但法律不这么看。
公司独立法人,商标权也独立归属
股东一致 ≠ 权利主体一致
同一控制人之间调商标也要走正规程序
否则后期出现商标纠纷、工商变动或上市审计时,都会留下法律风险。
这次商标局的答复,对很多有同类需求的企业主都具有参考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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