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申请过程中使用方式说明

阅读:37 2025-11-19 16:43:36 作者:标诺

企业在商标申请受理阶段投入宣传、包装设计时,经常会遇到一个实际问题:“注册中商标在使用时应如何标注?”

对此,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开回复,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客观整理,避免误读与误用。
一、现行法规对“注册标识”的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规定:
商标在注册成功后,可以标注“注册商标”或注册标记;
法定注册标记包括:“注” 与 “®”;
注册标记应标注在商标右上角或右下角;
未取得注册资格,不得使用注册标记。

结论:
在商标尚处于申请审查阶段时,不得使用“®”或“注”,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当标识。

二、关于“TM”标识的官方态度
在商标局 2025 年 11 月 11 日的回复中,明确写到:

“关于 TM 标志,法规未作说明。如涉及具体使用情况,请咨询市场监管部门。”

这句话意味着:
“TM”不是法律规定的注册标记;
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对 TM 的法律效果作评价;
是否使用 TM,需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场景,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合规。
结论:
“TM”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无明确法律地位,也无明确禁止或授权。
因此使用 TM 需要企业自行评估风险,并不属于官方认可的标注方式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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