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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异议是指利害关系人在商标注册公告期间,对他人已通过初审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,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或撤销该商标。
自商标公告之日起,异议申请期限为三个月。逾期未申请,则视为放弃异议权。
提交异议申请
利害关系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。
商标局受理并送达
商标局形式审查后,将异议申请副本送达商标申请人。
申请人答辩
商标申请人收到异议通知后,通常有规定时间提交答辩材料。
商标局审理
商标局综合双方证据和意见,进行实质审查。
裁定结果
商标局做出维持注册或驳回异议的裁定。
异议理由合法合理
常见异议理由包括近似商标、恶意抢注、缺乏显著性等。
证据充分
包括商标注册证、使用证据、行业知名度证明等。
准备专业异议申请书
逻辑清晰,证据关联紧密,提高成功率。
关注时限
逾期申请将被拒绝受理。
委托专业机构
如标诺网,能提升异议申请及应对质量。
维持注册
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不足,维持商标注册。
部分驳回
商标局对部分商品/服务类别维持注册,部分驳回。
全部驳回
商标被撤销注册,申请人失去注册资格。
专业异议申请撰写,严密法律逻辑;
及时提醒异议期限,避免错失申诉时机;
针对异议提供反驳及补充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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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异议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,申请时务必把握时效、证据和法律依据。
标诺网为您提供全方位异议申请及应对服务,助力品牌稳健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