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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商标撤三”是“撤销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”的简称,指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,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。
📌 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49条
防止“商标资源被长期占用不使用”。
中国商标申请量巨大,很多商标注册后并未使用,却占据了有限的商标资源,影响他人注册。为此,商标局设立“撤三机制”鼓励商标实际使用与市场活跃度。
以下任意条件成立,商标可能被提出撤三:
连续三年未实际使用该商标;
无法提供合法、真实的使用证据;
使用范围不符(如使用在非注册小项);
使用图样、标识与注册内容不一致。
✅ 被撤三不等于立刻无效,需走完整流程,企业有机会答辩补救。
阶段 | 说明 |
---|---|
撤三申请 | 他人提交撤三请求,商标局受理 |
答辩期限 | 商标局向注册人发函,限3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 |
审理决定 | 商标局根据证据决定是否撤销该商标 |
撤销执行 | 若决定撤销,约6-12个月后生效 |
📌 如证据充足并合法有效,将维持商标注册状态。
以下证据可用于抗辩撤三:
商标印制在产品包装、标签、宣传册、发票上;
官网、电商平台、公众号等展示注册商标;
商标授权书、合同、广告协议;
销售凭证(盖章发票、出货单、交易截图等);
报纸、媒体平台刊登的宣传内容。
✅ 建议每年保留至少一次商标使用痕迹,长期归档可快速应对。
防控措施 | 建议操作 |
---|---|
年度留存使用证据 | 每年至少留档1次:销售、发票、合同等 |
注册多个小类并合理使用 | 避免使用类别不符,保持真实用途 |
定期审查商标状态 | 使用标诺网商标监控系统检查商标状态 |
提前布局备用商标 | 一旦被撤三或失效,可无缝切换使用 |
不能。
商标撤三只能适用于注册满三年后的商标。三年之内,他人无权提起“撤三申请”。
商标注册只是品牌保护的第一步,后续使用与维权才是重中之重。若您注册的商标已满三年但未真实使用,存在被“撤三”的法律风险。
建议企业定期整理使用证据,或委托【标诺网】提供商标监控 + 使用合规 + 撤三抗辩材料准备服务,助力品牌稳定运营,防止商标被无效撤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