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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撤三”全称为“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”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不使用,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。
品牌闲置:长期注册但未使用;
恶意囤积:囤积商标却未投入市场;
竞争对抗:竞争对手试图清除潜在障碍或腾出商标空位。
阶段 | 内容说明 | 时间周期 |
---|---|---|
提交申请 | 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撤三请求 | 持续3年未使用即可提起 |
商标局受理 | 商标局形式审查,通知被申请人答辩 | 约1个月 |
答辩举证 | 被申请人提供实际使用证据 | 通知后2个月内提交 |
审查裁定 | 商标局根据证据作出裁定 | 约6-9个月 |
裁定结果 | 撤销或维持商标注册 | 可提行政复议或诉讼 |
商标使用并非仅指“注册后商家自称在用”,而是具有实际商业活动记录。符合标准的使用形式包括:
商品上使用(包装、标签、说明书);
广告宣传(海报、公众号、官网、线下渠道);
销售记录(发票、订单、快递单、商超进货单等);
合同协议(OEM生产合同、经销协议等)。
注意:所有证据需注明时间、商标图样及使用对象,有效佐证真实可查。
注册多年未开展业务;
注册后转让但未备案;
投放市场但无正规发票或未留痕;
委托他人代运营但缺乏合同支撑;
商标许可未备案,难证明合法使用。
建立商标使用档案
定期保存:宣传资料、销售单据、发票、合同等电子/纸质证据。
主动使用商标
即使是区域试销、试投放,也能形成使用行为。
商标许可备案
他人使用也算“使用”,但需备案才合法。
委托专业代理机构答辩
由专业律师团队准备证据和法律陈述,提升保留率。
商标权失效,任何人都可重新申请该商标;
原品牌价值贬损,投入推广费用可能打水漂;
企业形象或渠道资质受损,尤其对天猫、京东等平台入驻要求较高。
商标撤三是商标保护中的“隐形杀手”。企业一旦拿到注册证,不应掉以轻心,应持续合理使用商标、建立证据链、备案使用行为。
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商标体检与清查,发现空置商标尽早激活使用或通过标诺网进行优化配置。